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有限公司新型建材智能制造技改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绍市环滨审〔2024〕3号 | 2024年12月13日 | 见附件 |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有限公司新型建材智能制造技改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