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新型建材智能制造技改项目二期 | 滨海新区〔2022〕G32(JB-04-01-07b)地块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滨海新区〔2022〕G32(JB-04-01-07b)地块,购置预拌砂浆搅拌线、石料破碎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地铁管片0.7万环、预拌砂浆(湿拌)20万立方米的生产能力,其中地铁管片的生产依托一期项目地铁管片生产设备。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气:①运输车辆道路扬尘:定期洒水、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②砂石装卸粉尘:密闭车间、车间内设置喷淋雾化降尘系统;③钢筋切断金属粉尘:自然沉降、车间内设置喷淋雾化降尘系统、定期清扫;④钢筋焊接烟尘:自然沉降、车间内设置喷淋雾化降尘系统、定期清扫;⑤筒仓装卸和贮存粉尘:废气收集后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排放;⑥破碎粉尘:废气收集后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噪声: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生产时紧闭窗户,严禁开启;对高噪声设备积极采取减振、隔声措施,保养的管理制度,提倡文明生产。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沉降的金属粉尘、钢筋切断过程产生的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混凝土结块、残次品、焊渣、废布袋、泥块、试验室固废)收集后可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原料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土壤与地下水:厂区建好后将做好地面硬底化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将按规范做好防渗涂层及围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委员会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绍兴滨海新城科技创业园A幢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