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履带式起重机租赁服务采购(平陆运河QL9标)询价函
致:各供应商
******服务中心计划租赁3台履带式起重机,现以公开询价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询价函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履带式起重机租赁服务询价采购(平陆运河QL9标)
(二)采购人:******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服务期限:暂定1.5个月,从2024年12月开始,具体以采购人施工进度而定。
(五)履约保证金:2万元整。合同履约结束无其他争议后无息退款。若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无法按要求完成履约导致合同终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清单:
序号① | 设备名称② | 规格型号③ | 设备数量(台)④ | 预估租期⑤ | 单位⑥ | 备注⑦ |
1 | 履带式起重机 | 300t | 2 | 1.5 | 月 | 49m臂长 |
2 | 履带式起重机 | 400t | 1 | 1.5 | 月 | 60m臂长 |
合计 | 3 | \ | \ |
| ||
注:设备具体进场时间与期限以采购人服务的项目租赁计划为参考。 |
说明:
1.租赁单价包含:设备租金、维修保养费、安拆费(含吊车、人工等)、吊装使用的吊车费(含吊具)、设备报检验收费、支腿垫板(钢板)、枕木、1名操作人员的工资(含工资、福利、保险、伙食费等)、劳动防护用品、税费等全部费用;不含路基板(钢板)。
2.食宿规定:人员的住宿、伙食、上下班交通出行由供应商自行安排,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进退场规定:设备的进场、退场均由供应商负责安排,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单价包含过桥过路费、燃料费、停车费、税费等全部费用,且费用在的第1期与最后1期的结算中以租金形式结算,其中第1期结算50%,最后1期结算50%,供应商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
4.设备装卸要求:设备进退场的装车、卸车均由供应商负责安排,并承担费用。
4.人员加班费规定:租赁期间,采购人可不限时间使用设备。每人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超出部分为加班时间,加班费按50元/小时·人(含税)计算;原则上每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加班时间须经过该项目的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及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结算,否则不予结算。
5.增减人员规定:采购人可根据施工需要增减操作人员,每增减1名操作人员,租金单价相应增减12000.00元/月(含税)。
6.燃料要求:设备在项目作业期间,所需燃料由采购人负责,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二)采购设备及配备人员要求
1.设备年限在6年内,设备主要工作参数必须与设备铭牌一一对应;设备不限时间使用,各种证照齐全有效,各项性能完好,须安装倒车影像;供应商应按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取得相应检验合格报告、使用登记证等手续文件,必须按厂家设计出厂要求提供全配重。
2.供应商设备轮廓必须粘贴反光标贴,且随机配备合格灭火器材等安全设施。
3.设备品牌要求:设备品牌要求:要求不限品牌。
4.配备人员要求:人员的年龄大于18周岁,且小于55周岁,人员应符合该类型设备的上岗要求,并持相应证件,进场前供应商需提供与人员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的入职体检报告。根据施工情况,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增减操作人员。
(三)相关结算规定
1.租金计算开始时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设备运送进场,采购人组织人员对设备及机组人员资质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合格且达到使用要求后开始计算租金。采购人组织验收并不免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如有设备质量、机组人员资质等问题出现,供应商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租金计算截止时间:根据具体施工情况,采购人提前1天通知供应商退场日期,供应商按要求退场,从采购人指定退场之日起停止计算租赁费。
3.结算形式:按月进行结算。如实际使用天数足月的,按月进行结算;如实际使用时间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结算,日租单价=月租单价÷30。
4.服务期间,采购人计划停工的,或遇春节,或设备每月累计维修保养超过3天的,根据实际停工天数扣除相应租赁费。
5.租赁期间,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必须要相当或更优于采购要求的设备。如采购人需要300t履带式起重机,成交人提供设备规格型号≥300t履带式起重机的,采购人有权按300t履带式起重机的响应价进行结算,以此类推。
6.结算付款方式:每月1日前双方确认上一期的结算金额,并由供应商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60天内支付结算款,结算款采用转账方式支付。
(四)其他
1.租赁期限:暂定1.5个月,从2024年12月开始,具体以采购人施工进度而定。
2.服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平陆运河QL9标)。
三、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资格人。
2.纳税人资质须是一般纳税人。
3.供应商纳税信用评价等级B级及以上。
4.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为北投电子招采平台供应商
5.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响应,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关联单位的响应资格。
四、供应商需知
******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网(简称“北投电子招采平台”)******/发布询价函,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报名,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响应截止时间内进行网上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盖章签字的扫描件)。
(一)报名时间:自询价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16时00分。
(二)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我要报名】进行报名。
(三)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及时间:******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下载。
(四)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可自行组织考察。
(五)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通过******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递交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前。
(七)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
(八)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均为含税单价,供应商应考虑采购数量、租赁期限、响应单价等风险,谨慎报价;具体结算数量、租赁期限以双方签认的对账单为准。
2.须按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填写,不得涂改,清晰可辨,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项签姓或盖章和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作无效处理。
3.上传响应文件与北投电子招采平台清单综合价不一致的,以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上传的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的清单为准。若响应文件中单价乘以数量的金额或汇总的总价有误的,以单价乘以数量修正后的金额为准。
4.未对所有清单项进行响应的,响应作无效处理。
(九)评审办法及原则:
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为合理最低价法(含税总价),拟成交1名供应商。
2.供应商报价在上限价以内,采购人以响应含税总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排名,响应含税总价最低的排名第一,为成交候选人。
3.当第一推荐候选人主动放弃成交的,或被投诉且核实情况属实的,或者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的,则推荐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所有顺位成交推荐人的报价不得高于第一名的报价,若顺位成交推荐人的报价高于第一名的报价,必须接受第一名的报价(含总价及细目单价)才能成交,否则按排名顺序推荐下一位接受本条款要求的供应商成交。所有有效报价的供应商均放弃成交时,由采购人重新采购。
4.若有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则优先推荐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
5.如开启后有效报价只有两家或者一家,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且报价具备竞争性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报价管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对供应商处以暂停1-3个月响应资格。扣年度信用等级评价 3~10 分、信用等级降1级等惩处:
1.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按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2.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时间。
3.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甲方明确要求参与响应的采购项目。
4.不按项目要求组织进场。
5.因乙方原因,被项目经理部、业主、监理、上级管理单位要求停工整改的。
6.半年内供货不及时达到2 次,经协商仍无改观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对供应商处以暂停3-6个月响应资格。扣年度信用等级评价 3~10 分、信用等级降1级等惩处:
1.在采购活动中进行恶意投诉举报,恶意报价、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对推进项目进展造成干扰,或对采购人工作造成干扰。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
3.因乙方原因,合同被切割的。
4.因乙方原因,退场后6 个月内未办理最终结算。
5.投入的项目联合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有以权谋私、损害项目利益行为的。
6.涉及外出经营的,未在施工当地报备《跨区域涉税事项表》,未预缴增值税的。
7.不执行安全生产协议书的一般约束性条款。
8.因乙方原因,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9.经质监机构鉴定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施工管理综合评价为差。
10.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
11.因管理不善、质量安全问题、工程进度滞后等原因被约谈。
12.供应商对设备存在严重以上安全隐患、冒险作业、无证操作等停工整改通知,不及时进行整改,继续施工作业。
13.供应商态度恶劣、威胁甲方管理人员人身安全的。
14.不按图施工,偷工减料。
15.在履约过程中,出现履约供货能力不足、材料质量差,经交涉仍无改观,已严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对供应商处以暂停6个月至1年响应资格。扣年度信用等级评价 3~10 分、信用等级降1级等惩处:
1.被认定为围标、串通响应行为的。
2.在半年内有2 次无效投诉或1 年内有3 次无效投诉的行为。
3.证照、业绩材料或响应文件所附材料作假骗取成交。
4.信用评价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较高信用等级。
5.合同结算扯皮、无正当理由提出索赔补偿或索赔金额远大于正常估值。
6.合同期间,乙方管理人员偷窃、盗卖项目施工物资的。
7.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到位导致农民工投诉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致被政府主管部门、业主责令整改和通报批评、或被媒体公开曝光的。
******集团公司受到税务稽查或税务协查,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9.不执行安全生产协议书的重要约束性条款。
10.多次整改仍然存在安全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但拒绝整改或者整改效果不明显。
11.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
12.乙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或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劳务合作合同》其它规定或约定,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14.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下发停返工通知书、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的。
15.未经甲方同意,将需保密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情报泄漏给第三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对供应商处以暂停1-2年响应资格。扣年度信用等级评价 3~10 分、信用等级降1级等惩处:
1.因所供应材料设备原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2.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未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
3.生产安全事故存在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
4.所供应材料被国家法定监督机构或政府指定检测机构抽检认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
5.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
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因所使用其提供的软硬件、技术等方面造成侵权而引起投诉、举报、索赔和诉讼等。
7.因乙方原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七、其他
1.采购业务质疑、异议。
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以书面(需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可邮件或当面)方式递交至受理机构。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服务中心
递交地址:南宁市平乐大道21号路桥大厦主楼11楼1112室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3.******有限公司诚邀广大讲诚信和综合实力强的供应商加入《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联系人:刘女士******945。
4.采购人信息
(1)******有限公司
(2)采购联系人:卢女士0771-******。
附件:1.设备租赁综合上限价格表
2.供应商响应文件(格式)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