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2027年度嘉绍大桥综合养护工程设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PT-16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嘉绍大桥综合养护工程设计项目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限价(元):******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5-2027年度嘉绍大桥综合养护工程设计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 元
主要内容:嘉绍大桥2025-2027年度的桥面铺装养护、桥梁专项加固、涂装防腐、交安设施改造及零星工程等的现状病害调查、病害成因诊断、养护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3年(2025年至2027年,具体以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2)供应商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或发包人出具的业绩完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完成过高速公路路面大中修设计或高速公路路面专项养护设计或高速公路钢桥面铺装设计工作或高速公路综合养护工程设计工作(须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①合同协议书复制件、②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制件或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复制件或发包人出具的业绩完工证明材料的复制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公路等级、主要工作内容的,还须另附项目发包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制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高速公路路面大中修设计或高速公路路面专项养护设计或高速公路钢桥面铺装设计工作或高速公路综合养护工程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须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复制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制件或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制件,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公路等级、主要工作内容、人员姓名及任职的,还须另附项目发包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制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供应商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采购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拟中标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供应商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5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为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无法接受线下投标文件,请供应商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投标。
3.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detail?articleId=347),入围单位须各自承担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成交(中标)价的2.5‰。中标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闸前大道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质疑):吴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江锦路159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8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质疑):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
3.监督单位(部门)信息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街道闸前大道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拨打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热线0575-******/******/******176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详见******/detail?articleId=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