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镍钴锰复合新材料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综合楼、车间、研发中心、仓库、公用工程配套等建构筑物,购置萃取浸出、萃取、合成、蒸发结晶等设备,形成年产 50000吨镍钴锰复合新材料产品(包含配套建设1万吨硫酸钴、9万吨硫酸镍、4000吨硫酸锰、3000吨碳酸锰、2000吨电积钴、100吨海绵铜、10万吨无水硫酸钠产品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酸溶车间、电钴车间、二氧化硫气化站、罐区硫酸雾、氯化氢、二氧化硫等废气采用“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萃取车间废气采用“二级碱喷淋+ 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蒸发结晶车间硫酸镍及硫酸锰粉尘废气通过“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三元材料合成车间氨气、罐区氨气通过“二级稀硫酸吸收”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三元材料合成车间和元明粉车间粉尘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研发楼实验室酸性废气经过“碱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氢氧化钴投料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拟新建4套车间废水预处理设施、一套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及一套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废水预处理设施采用“隔油+过滤+离子交换树脂除重”等工艺;综合废水处理工艺采用“离子交换树脂除COD”工艺;生活废水采用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所有废水处理达标后经废水总排口纳管******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