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5年水源地建设工程--******街道两湾新村上湾水源地发包文件(发包编号:A************),澄清如下:
1.原发包文件第三章评包办法“ A为发包价,确定基准价:C=A×(1—F),计算精确到元,角,四舍五入”,更正为“ A为发包价,确定基准价:C=A×(1—F),计算精确到元”。
2.原发包文件中,“无在建承诺书 (竞包人名称)”更正为“无在建承诺书 (发包人名称)”。
3.原发包文件中,竞包函中“我方愿以发包人提供的预算价下浮 %”更正为“我方愿以发包人提供的预算价下浮 / %”。
4.原发包文件附表一中,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改为“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5.原发包文件发包编号“A************”改为“A************001001”。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发包文件的一部分,若与发包文件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发包人:******办事处
发包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