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嵊州市越王谷文化旅游区合作方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 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PZ-F******CKY
项目名称:嵊州市越王谷文化旅游区合作方招标
总投资估算价(万元):1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嵊州市越王谷文化旅游区合作方招标
数量: 1项
总投资估算价(万元):180000
简要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项目采用“F(投资人) EPC(工程总承包) O(运营)”模式实施,合作范围包括投资、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移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建设期不超过3年,运营期为10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嵊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运营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运营服务的成员)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8.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6家,其中运营单位2家。
②投资人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盖公章。
③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条件(《嵊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规定),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各方需承担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属于自身资质许可范围内可经营或可承建的范围内容。
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⑦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⑧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进行投标,以牵头人的名义在投标文件上CA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街道官河南路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3.售价(元):0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代理机构现场报名,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的报名无效。只有按下列要求预先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可参与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公章):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供应商报名表。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后,再在“乐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5.公告信息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00
开标地点:乐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乐采云”的要求,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乐采云”将予以拒收。
2.“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乐采云”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在使用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乐采云平台”拒收。
5.投标供应商在“乐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6.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投标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后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获取之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即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崇仁镇温泉大道8号
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官河南路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联系方式:0575-******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