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高性能染料、6610吨化工新材料助剂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有限公司 | 项目拆除恩盛公司现有综合楼后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用房等建筑,购置反应釜、计量槽、压滤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2500吨高性能染料(1600吨还原染料(还原蓝DH3、还原黄EF9等21种)、900吨分散染料(分散黄WL9、分散红LU92等24种))、6610吨化工新材料助剂(粉体莱芙、液体莱芙等16种)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含NOx废气采用碱(含亚硫酸钠)+碱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含氨废气采用酸喷淋+碱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含硫酸、氯化氢等酸性废气采用两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溴素提取装置产生的溴素、溴化氢、硫酸雾等采用三级水喷淋+两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两级碱喷淋(含氧化剂)处理后排放;单纯干燥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一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固体投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两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含硝基苯的干燥废气采用冷凝+布袋除尘+两级碱喷淋+RTO焚烧处理达标后排放;含氯苯干燥废气采用冷凝+布袋除尘+两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RTO焚烧处理达标后排放;含氯苯废气采用冷凝+两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RTO焚烧处理达标后排放;含醋酸、甲醇、甲酸、硝基苯等不含卤素有机废气采用冷凝+两级碱喷淋+RTO焚烧处理达标后排放;含甲醇、氨等废气采用冷凝+酸喷淋+碱喷淋+RTO焚烧处理达标后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采用一级碱洗+活性碳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二、废水:项目含硫酸/硫酸铵高浓废水送泰盛公司硫酸/硫酸铵MVR装置回收硫酸铵,含硫酸钠高浓废水送泰盛公司硫酸钠MVR装置回收硫酸钠;高溴盐分废水经双氧水氧化除溴预处理后纳入含铜(锌)废水处理装置;含铜(锌)废水采用液碱中和+絮凝沉淀预处理。经预处理后废水与本项目其他工艺废水、公用工程废水一起进入泰盛公司1.5万t/d污水站,泰盛污水站采用中和+厌氧/缺氧/好氧生化+化学氧化法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有限责任公司处理,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 |
2 | ******有限公司年新增1300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滤饼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有限公司 | 项目改造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反应釜、中间槽、吸收塔、压滤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1300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滤饼(3160吨分散Y163:1、4340吨分散Y119、2630吨分散Y1803、2870吨分散BHB)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重氮化工序产生的投料粉尘采用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进入综合尾气处理装置(两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后排放;偶合工序产生的投料粉尘直接进入综合尾气处理装置(两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后排放;重氮化工序产生的含氮氧化物废气,采用三级碱喷淋(含亚硫酸钠)处理后排放;考虑到偶合工序采用乙基吡啶酮等有异味物质,偶合工艺产生含硫酸雾废气,采用一级水喷淋预处理后进入北厂区RTO焚烧设施焚烧处理后排放;压滤洗涤工序产生含硫酸雾废气,采用一级水喷淋处理后进入综合尾气处理装置(两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后排放。 二、废水:项目含硫酸废水去泰盛硫酸铵MVR装置回收硫酸铵;其余废水收集后进入泰盛公司1.5万t/d污水站,泰盛污水站采用中和+厌氧/缺氧/好氧生化+化学氧化法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有限责任公司处理,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3 | ******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环保型塑料助剂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仓库等建筑,购置反应签、计量槽、机泵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500吨环保型塑料助剂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项目产生的甲醇、乙醇、丙烯酸甲酯、甲苯、二氯甲烷、异辛醇等废气经冷凝+碱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焚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干燥产生的乙醇、甲苯、甲醇、粉尘废气经冷凝+布袋除尘+碱喷淋处理后进入RTO焚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粉碎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碱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焚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配置产生的含硫化氢废气、液体打料废气、固体投料废气、抗氧化混合产生的粉尘废气经碱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焚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二、废水:项目高浓废水经脱溶剂预处理后与本项目其余废水经管道输送进入泰盛公司1.5万t/d污水站,泰盛污水站采用中和+厌氧/缺氧/好氧生化+化学氧化法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有限责任公司处理,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