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运河博物馆-黄酒小镇水上旅游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东运河博物馆-黄酒小镇水上旅游项目拟于近期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 。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3015万元,建安费约11419万。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建设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等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如下:1、建设管理: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投资确定;②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包含土地征用、规划许可、质安监手续、施工许可、档案归档、竣工备案等);③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对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管理、项目相关利益方协调、工程资料实施规范管理等);④现场管理;⑤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⑥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档案归档、整体移交等。⑦组织招标采购工作、配合审计。⑧配合并协助对施工单位定期进行资金监管账户的审查。
2、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服务、材料、货物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等(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实际业主需求作相应调整)。
3、全过程造价控制:1.进行施工图清单预算审核;2.配合业主审核、财政审查;3.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4.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5.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6.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7.协助发包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8.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9.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10.通过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11.工程结算审核(初审);12.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13.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4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计完成且完成工程备案,工程保修期满且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2.5招标估算价:183.44235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约为107.933万元,招标代理费约为25.0076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约为50.50175万元,具体以经审定的概算调整后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业绩或具备③业绩:
①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个项目建安费3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的建设管理业绩;
②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个项目建安费3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需包含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或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业绩。
③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个项目建安费)3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须包括建设管理及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需包含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或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业绩。
以上业绩证明需须提供咨询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建安费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如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项目规模、类型的,则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以上业绩若为联合体承接的,需在合同中体现投标人实际负责的服务内容,合同无法体现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1.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无在监工程信息;
②拟派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
③拟派招标代理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
上述人员不得互相兼任,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的投标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2、其他要求:
2.1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投标人属于设计企业、监理企业的须满足)
2.2企业在近二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2 日至2024年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方式:投标人登陆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供应商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 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6.其他有关内容
1、投标保证金:10000元。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缴入该虚拟子账号。
6.2如供应商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登录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详见“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指南”******/detail?articleId=353)。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5时整。
投标保证金退还期限: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设技术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4:30时,地点为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平台(******)。
5、本项目为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无法接受线下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投标。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系统使用费
系统使用费: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中标价的2.5‰,投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中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品洋 联系人:马工
电 话:0575-****** 电 话:******/0575-******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