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06
******医院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98000
最高限价(元):498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车辆定点维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8000
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024-2025年度绍兴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单位,并且在越城区范围内,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不接受电话报名),供应商须报名后才可参加投标。
******医院招标办(行政楼三楼312)。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要);
(4)2024-2025年度绍兴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公告;
(5)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
4、联系人:胡小芳 联系电话:0575-******
******医院官网******/******委员会官网******。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医院行政楼3楼329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5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医院行政楼3楼329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医院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568号
传真:0575-******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永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沈少卿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监督部门:
******医院监察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