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粉末涂料扩建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粉末涂料扩建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大市聚镇新柿路 36 号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俞志金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