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XPZ-H******ZXX
二、项目名称:2024年新昌县巡特警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406725.00(元) | ******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垦农场红泰六路489号钱江云谷产业园11#-502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2024年新昌县巡特警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2024年新昌县巡特警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详见投标文件 | 1项 | 406725.00 |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家新,邹雄玲,赵浴蕾,裘启玲,吴晓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街道坤豪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史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官河路南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竺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徐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传 真:/
联系人 :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
******公安局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