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昌县自动气象站及雷达站维护外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6月3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2024-28(CG)
项目名称:新昌县自动气象站及雷达站维护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项目概况:
一. 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新昌县自动气象站及雷达站维护外包服务 | 1 | 2024.6.9至2025.6.8 | 自动气象站及雷达站维护外包服务: 1.包含265个常规要素区域自动气象站、2部X波段雷达、1部风廓线雷达、1部微波辐射计、1个闪电定位仪、1个道面交通站、1个大气成分监测站、1个农田小气候观测站、7个能见度站、14个负氧离子站、4个大气电场站、11个自动雪深站、13个全天空仪站、4个城市内涝站 、1个土壤水分站、8个称重雨量站、2个太阳辐射站、3个便携自动站、1个应急车载自动站(除265个常规要素区域自动气象站其余设备以下统称为特种设备)的日常巡检、应急维修和设备校准,对各观测场地进行维护,协助完成对自动站设备的年度核查工作。其费用包括自动气象站维保所需的乙方人工费、维修工具费、受损自动气象站设施的设备维修更换费及修复所需人工费用(新建站质保期内由厂家负责坏件的维修)、自动站防雷检测费(若防雷检测不合格须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整改,直至防雷检测合格为止)、车辆费、燃油费、割草费、围栏保养、保险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验收、管理费、利润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茶叶气象数据资料整理及相关茶叶气象服务、茶叶气象灾害调查并入库等。 3. 通过“综合气象观测业务运行信息化平台(天元)”及时更新站点维护信息,做好设备备件出入库管理。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录或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或短信验证码或CA方式登录),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在线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6月 3 日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制作并提交(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6月 3 日9:00:00(北京时间)
地点:新昌县海洋城公寓楼21楼会议室(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①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浙江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②采购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③成交供应商中标后需要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作为存档资料。
十、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名 称:新昌县气象局
******街道江滨西路18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梁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 杨鸣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海洋城南区公寓楼21楼
地址: 新昌县海洋城公寓楼21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小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5-******
******财政局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
采购单位:新昌县气象局(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 5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