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调整:
1、招标文件P26 10.3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 中 “□15.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调整为“?15.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P138、P139 取消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中整表的删除线。
其余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附件下载:
答疑澄清文件-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河流改道工程08.0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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