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新昌县公共视频监控一体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SXPZ-H******ZXX
三、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人脸监控建设 | 1项 | 详见“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 135.235 |
2 | 后端存储增补和非机动车检测点位新建 | 1项 | 详见“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 46.965 |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4年 11 月 5 日至2024年 11 月 11 日(9:00-11:30,14:30-16:30)(双休日除外);
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街道官河路南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
******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本。
七、投标文件提交:
******街道官河路南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 11 月 25 日 14 时整;
******街道官河路南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继续报名。投标人如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后报名的,请自行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就上述内容做出书面通知。
十、联系人:
******有限公司
******街道江滨西路600号人防大楼一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何先生、王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75-******、0575-******
******有限公司
******街道官河路南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竺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75-******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