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及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所作的答复,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件及格式中5.1.2甲方的工作“(7)甲方在工程建设出现险情时,按照预定的指令系统,及时通知乙方进行险情处置,负责现场抢险指挥与协调。”修改为:“(7)甲方在工程建设、线路运营、资产运营等领域出现险情时,按照预定的指令系统,及时通知乙方进行险情处置,负责现场抢险指挥与协调。”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件及格式中5.1.2甲方的工作“(8)每次抢险工程量及费用审核:……,出险单位直接向乙方支付抢险费用,若出险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60天内未付清抢险费用且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甲方从出险单位的当期工程计量款中扣除并支付给乙方。修改为:“(8)每次抢险工程量及费用审核:……,出险单位直接向乙方支付抢险费用。”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件及格式中5.2.5组织机构“4.乙方要确保每日15人(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副经理、2名日常管理人员,10名设备操作人员)常驻现场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修改为:“4.乙方要确保15人(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副经理、2名日常管理人员,10名设备操作人员)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的驻场天数不低于22天/月,其他人员驻场天数不低于25天/月,驻场人员每天不少于13人)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件及格式中11.违约责任“11.9本合同服务期内,乙方必须确保15人(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副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2名日常管理人员,10名设备操作人员)常驻现场”修改为“11.9本合同服务期内,乙方必须确保15人(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副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2名日常管理人员,10名设备操作人员)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的驻场天数不低于22天/月,其他人员驻场天数不低于25天/月,驻场人员每天不少于13人)。”
5、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二、招标服务内容“2抢险工作。在招标人指挥下……(管片张开后渗漏水处置、变形严重加钢环、勘察击穿隧道管片、紧急注浆加固等应急处置)。”修改为:“2抢险工作。在招标人指挥下……(管片张开后渗漏水处置、变形严重加钢环、勘察击穿隧道管片、紧急注浆加固等应急处置,以及隧道微扰动注浆纠偏)。”
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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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
补充文件-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二期工程应急抢险总队组建及服务项目澄清修改.pdf
【最新稿】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二期工程应急抢险总队组建及服务-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