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土地征收
******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嵊征预告〔******服务中心建设需要,拟征收舜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面积1.1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嵊州市******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嵊州市仙岩镇仙岩村化工路 68 号
三、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街道锦瑞大厦1710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女士/******
电子邮箱:******
四、社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地块前期相关资料、文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
(2)前往所在地调研,开展问卷调查及公示工作,初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3)收集整理公众参与过程中得到的意见或建议,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4)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
(5)确定风险等级,上报备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是否支持本项目)、项目对其日常生活的影响等、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本项目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有效期:自公示之日起七个自然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