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公司绍兴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再生资源发电厂(生活垃圾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绍兴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再生资源发电厂(生活垃圾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钱滨线(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购置垃圾仓进出风改造风机系统1套;在喷雾塔进口处加装石灰浆喷枪;依托现有工程及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设备,掺烧其他一般工业固废900吨/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种类包括餐厨固渣、废纸、鞋厂边角料、废木制品、植物残渣、废丝、废纺织品、动物毛、其他纺织皮革类废物、屠宰污泥、酒饮污泥、纺织污泥、纸浆污泥、废弃卷烟纸、备料废渣、碎浆废物、筛浆废物、生物质加工废物、生物质过滤渣、废塑料废皮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实施后,日处理生活垃圾、其他一般固废2250吨/天,总规模不变。
竣工时间:2024年8月
调试时间:2024年8月-2025年2月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