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性能环保助剂技改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23号 | ******有限公司 | 项目改造利用现有车间,购置反应釜、输送泵等设备,形成年产10000吨高性能环保助剂(400吨分散剂A、1200吨分散剂B、1200吨分散剂C、1000吨有机硅助剂、1500吨增稠剂、700吨消泡剂A、500吨消泡剂B、800吨消泡剂C、100吨APA-1、100吨APA-2、1000吨内层光纤涂敷材料、1500吨外层光纤涂敷材料)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车间有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冷凝”预处理后,接入本次拟建RTO焚烧系统(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除雾+RTO+一级碱吸收)进一步处理;车间品控检测室废气、罐区废气经收集后,接入本次拟建RTO焚烧系统;危废仓库废气、污水站废气经收集后,接入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一级酸吸收+一级次钠氧化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企业现有保******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废水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水解+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设计处理规模120t/d。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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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限公司新增4000t/a脱硫剂扩产技改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 | ******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现有八车间,购置2台反应釜,利用现有原料、成品贮存设施和公用工程,新增4000t/a脱硫剂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有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哌嗪喷淋+一级水吸收”预处理后,接入厂区末端治理设施,采用一级酸吸收+一级水吸收+生物滴滤处理后25m高空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经现有2#******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废:本项目不产生危废,一般固废生化污泥依托企业现有污泥暂存库存贮,并委托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