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绍大桥指路体系优化提升设计(以下称************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网站(******/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嘉绍大桥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草案)》中沈阳至海口高速公路常熟至台州并行线常台高速(G1522)跨越钱塘江河口的关键工程,北起嘉兴尖山,南到绍兴沥海,全长10.137公里,双向八车道设计,将沪杭、杭浦、乍嘉苏、杭甬、上三、虞诸、杭绍甬等7条高速有机联系在一起,是纵贯长江三角洲南北的重要通道之一。
为进一步提升嘉绍大桥形象,拟对大桥周边路网指路体系进行优化,计划以嘉绍大桥为中心向周边地区发散,通过增加周边道路指路体系中关于嘉绍大桥的信息,提升嘉绍大桥知名度。
2.2 本次嘉绍大桥指路体系优化提升设计招标设1标段,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
(1)对大桥周边路网指路体系进行优化设计,计划以嘉绍大桥为中心向周边地区发散,增加周边道路指路体系中关于嘉绍大桥的信息,包括现场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编制。优化范围:东起宁波与绍兴边界,西至杭州与绍兴边界,南达台州与绍兴边界,北抵浙江与上海江苏省界,以高速路网和地方主干道枢纽处为主,大约涉及不少于12条高速公路和约70条地方主干道。具体工程量根据实地勘察结果确定。
(2)对嘉绍大桥桥上交安标志牌进行全面梳理和重新设计。
(3)本次设计招标总金额约33.8846万元。
2.3 本次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嘉绍大桥指路体系优化提升施工项目交工验收通过止。其中:
(1)资料收集: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并提交正式设计方案。
(2)施工图设计:在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预算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编制。
(3)经发包人组织审查后7天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全部施工图、预算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相应专用施工技术规范等最终文本10份。
(4)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专用施工项目技术规范等施工招标资料。
(5)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至施工交工验收通过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具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的单位,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获取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4.3获取地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4.4潜在投标人登陆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供应商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9月18日17:00。招标人将于2024年9月19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9月24日9:30(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并和代理机构进行交互。
注:本项目为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无法接受线下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投标。
6.系统使用费
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成交价每标段1500元)。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中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网站(******/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街道闸前大道1号
邮政编码:312366
联系人:许工
电话:0575-******
******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
联系人:蒋工
电话:15******1、0******
******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