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模式,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根据《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引》(国知办发保字〔2023〕9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征集一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按照公开征集、自主申请、公平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
三、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熟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业务,有参与知识产权公益事业和维权援助工作的意愿;
(二)依法设立的,具有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技术服务、培训教育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企事业单位、机构、科研院所等以及有能力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其他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从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专业人员在5人以上,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研究、服务或培训能力。
四、相关职责
(一)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组织安排下,按照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二)遵守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工作管理规范和工作规程;
(三)参加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
五、所需材料
(一)《绍兴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申请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近两年来,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证明材料;
(四)具备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办公场所、人员配置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承诺书(附件2)。
六、申请程序
(一)有意愿申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的单位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绍兴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申请表》(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
************管理局审定后,确定为绍兴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祝鸣涛、俞凌;
电话:0575-******,******;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216号1204室(邮编:312000)。
******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