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小学)新建工程(二期运动场)-塑胶、硅PU等工程更正公告
******小学******小学)新建工程(二期运动场)-塑胶、硅PU等工程招标文件P25页商务技术标文件作如下调整:
1、原评分标-准投标产品性能(0-10分):“①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透气型塑胶 (成品) 的检测报告中“物理机械性能”、 “无机填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均符合 GB36246-2018 标准的得3分;在满足上述得分前提下若“耐人工气候老化性能”也符合 GB36246-2018标准的再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②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硅PU塑胶 (成品) 的检测报告中“物理机械性能”、 “无机填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均符合 GB36246-2018 标准的得3分;在满足上述得分前提下若“耐人工气候老化性能”也符合 GB36246-2018标准的再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检测报告中主体方必须包含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检测报告或检测内容未体现评分要素的将不予认可。】
现调整为:准投标产品性能(0-10分):“①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提供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透气型塑胶 (成品) 的检测报告中“物理机械性能”、 “无机填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均符合 GB36246-2018 标准的得5分;”② 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提供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硅PU塑胶 (成品) 的检测报告中“物理机械性能”、 “无机填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均符合 GB36246-2018 标准的得5分。【注:检测报告中主体方必须包含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检测报告或检测内容未体现评分要素的将不予认可。】
2、原评分标准-企业业绩:①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透气型塑胶运动场地工程,且塑胶面层 (成品) 的“物理机械性能” 、“无机填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均符合 GB36246-2018 标准要求,每提供一个合同工程得 2分,若该合同工程中的“耐人工气候老化性能”也符合GB36246-2018 标准,可另加1分,本项最多提供两个合同工程,最高得6分。
②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硅PU运动场地工程,且硅 PU 的“物理机械性能” 、“无机填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均符合 GB36246-2018 标准要求,每提供一个合同工程得 2分,若该合同工程中的“耐人工气候老化性能”也符合GB36246-2018 标准,可另加1分,本项最多提供两个合同工程,最高得6分。
【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1)施工合同;(2) 验收合格资料;(3) 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36246-2018 标准的检测报告】;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评分要素,未体现评分要素的将不予认可。
现调整为:企业业绩:①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透气型塑胶运动场地工程,且塑胶面层 (成品) 的“物理机械性能” 、“无机填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均符合 GB36246-2018 标准要求,每提供一个合同工程得 3分,本项最多提供两个合同工程,最高得6分。
②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硅PU运动场地工程,且硅 PU 的“物理机械性能” 、“无机填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均符合 GB36246-2018 标准要求,每提供一个合同工程得 3分,本项最多提供两个合同工程,最高得6分。
【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1)施工合同;(2) 验收合格资料;(3)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36246-2018 标准的检测报告】;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评分要素,未体现评分要素的将不予认可。
3、原评分标准-项目管理班子综合素质(11分):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分;
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设区市行政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设区市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的得1分;
③、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组成成员中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相关岗位认职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岗位得 1分,最高5分;
【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如出现兼任情况,人员只计一次分,且分数按得分高的分数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岗位人员名单、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前连续 3 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现调整为:项目管理班子综合素质(11分):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
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设区市行政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设区市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的得2分;
③、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组成成员中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相关岗位认职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岗位得 1分,最高5分;
【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如出现兼任情况,人员只计一次分,且分数按得分高的分数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岗位人员名单、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前连续 3 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其余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5、调整后的评分标准详见网页下方附件,请需要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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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