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锦玉园一期项目,东至嵊州大道南,南至章村路(暂名),西至规划道路,北至阮彭路(暂名),用地面积47463㎡。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总建筑面积由104474.63㎡调整为104982.94㎡,地上建筑面积由74107.30㎡调整为74270.48㎡;地下建筑面积由30367.33㎡调整为30712.46㎡。建筑密度由23.96%调整为24.07%。机动车位由843辆调整为841辆。
2.一层调整:因地下室出地面管井需要,首层部位新增排烟井、补风井;结合室内设计深化,部分水井、弱电井、配电间位置调整;(涉及1幢、2幢、3幢、5幢、6幢、7幢、8幢、9幢、10幢);架空层局部作为公共空间使用部分进行围和(涉及6幢);
3.标准层调整:结合室内设计深化,分户墙s墙镜像调整(涉及1幢、7幢、9幢、10幢);
4.屋面调整:因节能要求高层建筑和社区用房屋面新增光伏板;
5.户型调整:因室内设计深化,三层、五层厨房开窗范围调整,卫生间位置内部调整;三层南向房间露台改为阳台,户型面积增加,四层因三层调整,露台加大(涉及11幢、12幢、15幢、16幢);12幢1单元首层东边套户型调整,增加局部1至2层附属建筑;
6.总图调整:统一楼栋命名口径,楼******居住体验,加大住宅与配电房之间的间距,对P2#公变进行了轮廓调整;优化提升P5#环网、垃圾房的外立面造型、调整局部轮廓;
******消防回车场地,新增一处回车场地;因电动车位计算口径不同,总图地上非机动车及机动车停车区域作出调整;地下室储藏间内管线部分调整为设备间。
为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现将此设计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12日(共10天)
公示方式:建设项目现场、《今日嵊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
******街道自然资源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街道自然资源所,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嵊州市丽湖小区27幢,邮编:312400
联系电话:0575-83360633
附图:调整前后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