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电机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电机配件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绍兴市嵊州市甘霖镇振兴路401号1号厂房
******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甘霖镇振兴路401号的1号厂房内西南侧车间(实际租赁面积400m2)进行生产活动,通过购置塑封成型机生产设备,采用压塑封、检验工艺,实施电机配件的生产。根据实际工况核算,项目可形成年产200万套电机配件的生产规模。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钱经理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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