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绍市财金〔2020〕15号)、《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2024年第三期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放
二、招标项目内容
本期标的总额总计20000万元。分为9个标段:
1.第一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4500万元;
2.第二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3500万元;
3.第三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3000万元;
4.第四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2500万元;
5.第五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1500万元;
6.第六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1500万元;
7.第七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1500万元;
8.第八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1000万元;
9.第九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1000万元。
******银行存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银行;
******银行;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县政府批文;
(五)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四、报名时间
******银行,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注册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无重大违规记录说明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行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即公章为红色】。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9:00前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09:00
******街道和悦广场写字楼14楼1402室),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
八、招标公告发布于
(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
(2)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col/col******/index.html)。
九、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和悦广场写字楼14楼1402室
联系人:韩俊茹
联系电话:******
******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
******街道七星路18号金融大厦11楼财务科
联系人姓名:张洁
联系电话:0575-******
十一、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吕东
联系电话:******
******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